摘要
环境刑法行政化研究的是环境保护进程中刑事法与行政法的交叉和衔接问题。环境发展的经济性、环境保护的预防性以及刑法的稳定性和谦抑性品格共同构筑了环境刑法行政化的基础。环境行政犯罪中的行政不法与刑事不法的关系,为环境刑法行政化的制度性关键——环境行政违法要件与环境犯罪构成要件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理论界限。环境刑法行政化是环境行政权与环境刑事司法权运行的制度化体现,权力分析的方法为环境刑法行政化的发展构筑了现实轨道。制度缺陷与完善是环境刑法行政化研究的落脚点,是从行政化的视角对我国环境刑法的羸弱之处予以审视与反思。
出处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7期9-15,共7页
Pacif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