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药价虽也存在区域性的差异,但整体上仍呈现居高不下、不断攀升的态势,其危害不容小觑。而导致珠三角地区药价虚高愈演愈烈的成因,则涉及市场调节和政府监管的双重失灵、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因素。珠江三角洲地区应当认真借鉴长江三角洲地区、香港以及国外注重对药品价格法律规制的经验,加快地方立法步伐,首先从构建药品定价机制、药品价格监管机构制约机制和"医药分开"机制等方面着手,努力完善本地区药品价格监管的法律规制。
出处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7期65-75,共11页
Pacif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