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改进旧准则的不足,更好地指导会计工作,2006年我国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在很大程度克服了旧准则的不足。新债务重组准则与旧准则相比有很多改进和补充,其亮点表现在债务重组的定义的规范,明确了债务重组中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实质,并且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但是新债务重组准则仍存在财务困难难以界定、忽略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非货币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可能带来损益的转移等不足之处。因此,加强对新财务重组的研究,有利于更好地规范债务重组在实务中的应用。
出处
《现代商业》
2009年第18期219-219,共1页
Modern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