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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用户报修有偿服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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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农电体制改革以后,电表(包括电表)以下的产权归用户所有。用电报修、报装费用由用户自己负责。然而,由于惯性使然,属于用户产权的用电故障报修,居民仍认为需要供电部门完成并承担费用。2007年4月,湖北省襄樊市物价局批复了襄樊供电公司关于《襄樊供电公司对外供电服务统一收费标准》的请示,使得用电客户故障报修有偿服务不再“遮遮掩掩”。
作者 李富金
出处 《中国电业》 2009年第7期38-40,共3页 CHINA ELECTRIC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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