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用金融手段支持文化出口 4月27日,商务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进出口银行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文化出口的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商务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进出口银行按照“各部门组织推荐,进出口银行独立审贷”的原则,共同搭建文化、金融合作平台.以支持文化企业和项目”走出去”为重点,将支持文化产业“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全面支持文化贸易发展。支持范围包括出口类企业和项目、进口类企业和项目、
出处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7期95-95,共1页
China Radio & TV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