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黄山市旅游产业快速发展,2008年全市旅游总收入140.9亿元,接待海内外旅游者1801.3万人次,旅行社已发展到105家,通过旅行社有组织接待的旅游者达到223万人,旅游业的增长速度已明显高于经济的增长速度。但黄山市旅行社大多数都处于小、散、弱、差的状况,加之大型旅行社集团和小规模旅行社共存,对客源的激烈竞争促使少数旅行社为抢争有限的市场份额,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采取了一些不正当的价格行为,损害了旅游者的利益。目前旅行社服务价格属市场调节价,对已放开的旅游产品价格,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管理,规范其价格行为。
出处
《价格理论与实践》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11-12,共2页
Price:Theory &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