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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的,应优先购买国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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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6月4日,国家发改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等其他八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的,除需要采购的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等法定情形外,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展前,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09年第7期6-6,共1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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