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确和深刻地对理论法学予以思考,进而付诸建设的行动,需要对整个理论法学的前提性问题包括法学思维范式、法学思潮及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问题引起重视。法学思维范式体现于法学思潮或流派和相应的各学科之中,更体现于每位学者学术研究的整个过程之中,是一个非常艰辛而又无止境的理论思维创新过程,也可以说是一个无止境的思想解放历程。而某一法学思维范式一旦唤起较多法学家的同一理论思维趋向,往往就要凝聚成为一股强弱不等的法学思潮。一个理论法学学科正是某个法学思潮或法学流派主要理论观点之系统化的产物。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91-98,共8页
Study &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