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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编制和出具管理建议书——关于《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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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公告分5章21条,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一般原则',第三章为'内容与格式',第四章为'编制与出具要求',第五章为'附则'。一、关于'总则'1.制定目的与依据。第一条明确指出了,制定本公告目的是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会计报表审计中编制和出具管理建议书,制定的依据是《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众所周知,现行审计准则要求注师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在计划阶段,必须研评客户内部控制,据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然而,注师对审计中注意到的客户内控存在的重大缺陷,有无责任向客户管理当局沟通?如有责任,应如何沟通?是注师职业界、被审计单位及社会公众都关切的问题。从国际审计准则的规定看,注师对内控重大缺陷负有沟通责任。国际审计准则《风险评估与内部控制》第49条写到:'审计人员对已注意到的会计与内部控制制度在设计和运用方面存在的重大缺陷。
出处 《湖北审计》 1998年第6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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