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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忌语焉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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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亚里士多德对“法治”有一段精彩的论述,“法治应包括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何谓“良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法律具有告知、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诸项功能。为实现这些功能,立法中对相关制度的规范性、确定性的表述,应当是评判一部法律是否为“良法”的基本标准,也是实现法治的前提和基础。
作者 刘用安
出处 《人民政坛》 2009年第8期37-37,共1页 People's Political Sc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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