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身损害赔偿是侵权行为法领域的一个重要的实践性问题,对此类案件的公平、公平的裁判,直接关系到对人身权利因侵权行为而受到损害的受害者的权利保护,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司法系统特别是法院的看法和评价。目前我国法律对人身损害赔偿中人身权利的法律界定存在缺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中保险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责任承担问题混乱,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的具体确定问题不够规范,为此,应从司法审判的具体实践的角度加以进一步完善。
出处
《宁德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3期5-10,共6页
Journal of Ningde Teachers'College(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