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的区分,构成了当今法律论证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础。传统法律论证模式关注于推理形式及其规则的研究,而对推理的前提关注不够。而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的区分,显示了法学家们将法律论证过程清晰化与精制化的理论努力。国内学界近年来也开始重视这一区分。无论是内部证成还是外部证成,均通过对更为精致的推理结构和过程的探求,来使法律决定或判断正当化。
出处
《浙江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143-150,共8页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
基金
2008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司法论证在我国的运用研究"(编号08SFB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