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审计机关执法主体资格的探讨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审计机关以《审计法》及《审计法实施条例》等审计法律法规为依据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这为社会各界所认可。但在实际工作中,审计机关往往还要根据财政、税务、金融等其他法律法规进行审计评价和处理处罚。那么,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有违反相关财政、税务、金融法律、法规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规定的行为,到底能否依据这些规定在法定等职权范围内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监督和处理处罚呢?
作者 刘爱东 黄燕
机构地区 中南大学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3期39-41,共3页 China Audi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