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山东省教育费附加征管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为加强对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两项附加”)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对近年来全省两项附加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一、山东省两项附加征管用概况城市教育费附加是国务院1986年为增加地方教育经费而开通的一条资金来源渠道,地方教育附加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为弥补农村教育经费不足于2005年决定征收的一项政府性教育基金。《地方教育费附加》规定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1%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作者 陈怡
机构地区 山东教育社
出处 《当代教育科学》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3期22-23,共2页 Contemporary Education Sciences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