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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应收医疗款的成因及对策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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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应收医疗款是医院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以后发生的,已经结算但尚未收回的门诊病人和出院病人的医药费。包括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和社会保险医疗的欠费和待结算的医药费。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指出医院是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医院实行医疗体制改革,运行机制由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转化,医院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对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的大幅度降低,医保实行最高限价,医保对人均住院费用和药品费用比例实行严格控制,医患矛盾日益加剧。而且医院承担着“救死扶伤”的责任,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先抢救后追款”是医院的宗旨,但也因此导致出现大量的应收医疗款,其严重挤占了医院有限的资金,成了医院沉重的包袱,也严重阻碍了医院的生存和发展,故应做好应收医疗款的管理。
作者 曾军
出处 《会计师》 2009年第6期46-48,共3页 Accoun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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