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78年开始,我国的财政从改革开放之前国家包办一切的国家财政逐步走向开放、透明、法治的公共财政。这样的公共财政过程实际上也是财税法治的三十年。反思三十年的财税法治,从国家财政到公共财政这条主线出发,以财政的权力制约为切入点,分别从纳税人权利制约权力和财政公权力的内部制约两个方面展开,构成了本文对于国家财政到公共财政的核心理解。最后在此理解基础之上,得出要加强纳税人权利制约权力,同时财政权中纵向分权制度化,横向分权中决策、执行、监督权要互相制约,并构建有效的财政监督法律制度。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9年第4期130-135,共6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