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先标在《经济界》2009年第2期撰文认为,中国特殊的经济制度安排是更关键的因素。如果把中国经济分为国有经济和私营经济两个部分来看,对国有经济来说,国企不分红使得家庭不能从国有企业的利润中获得直接的、明确的收入,因此国企的利润不进人家庭的预算约束,这样,家庭就不能对国有企业利润的变化做出反应;对私营经济来说,家庭面对的流动性约束使得私营企业储蓄影响家庭的当期可支配收入,因此,当私营企业面临融资的困难,把企业的利润作为再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时,企业储蓄的增加会减少家庭的当期可支配收入,进而减少其消费。
出处
《新华文摘》
2009年第15期161-161,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