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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习作教学的实践与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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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明确规定:“小学三年级的作文是习作,既不是成人的写作,更不是文学创作,而是一种书面表达的练习。只要求小学生能把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写出来。”根据这一精神,我们引导学生:习作时要从现实中取材,说真话,写实事,做一个诚实的人。在具体的教学中,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习作教学。
出处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小学教研版)》 2009年第8期128-12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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