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以下简称“村级互助金”)是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为了解决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农户资金紧缺而于2006年推出的一项扶贫新举措。村级互助金由国家财政资金、村民人股资金、经营收入和以扶贫为宗旨的社会各界捐赠资金组成。其管理的主体是村级互助金合作社(相应成立互助金合作社)。为了总结推广村级互助金的做法和经验,笔者于2009年3月对湖北省建始、宣恩两个试点县的村级互助金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与建议提供读者参考。
出处
《农村财政与财务》
2009年第8期24-26,共3页
RURAL FINANCE AND FINANCIAL AFF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