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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市:形成机关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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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聊城市委、市政府把党建工作作为专项工作中唯一需要现场考核的内容,按照“不搞分头考核”的原则,由市考核委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该项举措促使各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对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真正实现了机关党的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管理、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出处 《紫光阁》 2009年第8期56-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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