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投资抵押与证券交易市场的结合,使抵押权成为金融交易的客体;成为融资的手段和化解市场风险的金融工具。现代社会,投资抵押的证券化呈现出了由单一型的抵押资产证券化发展到组合型的抵押资产的证券化。此次美国次贷危机的直接导火索恰恰是以银行次级抵押贷款(银行的不良资产,俗称"有毒资产")所构成的投资抵押资产基础上的担保债权凭证。我国在未来极有可能成为全球最大的金融资产证券化市场之一。为使金融资产证券化顺利进行,建议我国尽快出台金融资产证券化法的单行法,并进一步完善金融资产证券化中的投资抵押法律制度。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7期8-11,共4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基金
许凌艳主持负责的200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本市场法律问题研究--以多元证券化为核心>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资助
项目编号:B102
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资助(2008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