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资格刑,作为刑罚体系的组成部分具有轻缓性、多样性、经济性、非物质性与可恢复性等特征。这些特征决定资格刑在控制腐败犯罪方面拥有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等刑罚所无法比拟的独特功效。针对当前腐败犯罪的严峻形势,有必要在立法上提升资格刑的地位,完善资格刑的体系,以确保刑法在腐败犯罪控制方面的功能得以更为有效的发挥。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7期49-52,共4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基金
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社会公正与政府责任问题研究"(04JZD00017)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政治文明视域下的腐败犯罪防控"(2008043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