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年任期内,我将积极参加企业的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生产调度会、隐患整改协调会等等,参与企业的安全生产重大决策活动,深入到车间、工段、岗位了解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参与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求企业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负责跟踪督查落实到位。”这是2009年6月25日,江苏省姜堰市安监局工贸管理科安全监察员张庆华在赴市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任驻厂安全监察员时进行的履职宣誓。
出处
《劳动保护》
2009年第8期70-70,共1页
Labour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