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阅读教学的重点是培养学生具有感受、理解、欣赏和评价的能力。在阅读教学中,应着力强化学生的阅读实践,让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在语文教学中渗透人格教育,倡导个性化教学,可以避免抽象说理这一不利因素,增强语文教学的生命力。在传授语文知识的过程中,结合课文的具体语言环境、具体文章的内容,运用阅读教学,能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心灵,引导学生的个性特长健康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使学生逐步健全人格。
出处
《中国教育技术装备》
2009年第19期28-28,共1页
China Educational Technology & Equi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