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核心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一项政治制度.中共十七大报告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为我国民主政治的四项制度之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基层自治组织不断健全.居民群众参与管理、反映诉求的渠道逐步拓宽。在城乡基层,社区自治组织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截至2007年底,全国设有居委会8万多个,居委会成员45.4万人。全国绝大多数居委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下属委员会。近年来,还出现了一些新型社会组织,在管理基层公共事务、服务居民群众、维护居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城市,
出处
《民主》
2009年第7期26-28,共3页
Democracy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