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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违规换人:新五丰一股独大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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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6月10日,刚刚组建的新五丰第三届董事会的一纸任命,将朱为推向了前台,公司董事会聘任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三重职务。不过,由于《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2.4条明确规定: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士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作者 海洲
出处 《董事会》 2009年第8期26-26,共1页 DIRECTORS & BO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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