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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收付款申报新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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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外汇局网站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境内非居民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09]85号,下称《通知》),在简化银行、企业操作程序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通知》自8月1日起施行。
作者 徐卫刚
机构地区 国家外汇管理局
出处 《中国外汇》 2009年第15期16-16,共1页 China For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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