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教育的法制化是规范和保障环境教育、提升和强化环境教育法律地位、实现公众参与制度、保障公民环境权的需要,也是完善环境保护法、建设和谐社会和法制化国家的需要。目前,国际上已有10多个国家对环境教育进行了专门立法,我国台湾地区也已公布了环境教育法草案。而在尚未对环境教育立法的国家中,也有一些通过各种方式对环境教育进行了法律约束和保障。可见已有不少成型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我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也已经公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我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也已经公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草案)。以北京师范大学王民教授为首的研究团队对世界各地环境教育法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环境教育的立法与实践进行分析研究。有很多材料是在国内首次发表的,本栏目将分期进行介绍。
出处
《环境教育》
2009年第7期41-45,共5页
Environment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