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柴胡汤为和解剂的代表方,而清·王子接《绛雪园古方选注》称桂枝汤为“和方之祖”,因其有“滋阴和阳、调和营卫”之功,桂枝汤之“和”似乎也理所当然。且二方及其类方在临床上应用极其广泛,大有执一方而应百病之势,似乎显示出了“和”法的优势。至国家统编《方剂学》教材面世,几经修订,和解之剂有渐增之势,包括“和解少阳”、“调和肝脾”、“调和胃肠”或“调和寒热”等剂。本文试对桂枝汤与小柴胡汤的禁忌证进行分析,以探讨和法的内涵。
出处
《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报》
2009年第4期287-288,共2页
Journal of Shandong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