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者以发生在中国西南地区的个案为例证,说明了传统知识持有人对专利制度的疏离感,进而揭示了客体特殊性、传统社会与主流社会制度文化的差异性是专利制度难以充分满足传统科技知识保护目的的重要原因,提出:应当尊重传统传承习惯法,让其与专利制度一道共同发挥保护传统科技知识的作用。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9年第4期85-89,共5页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
基金
广西民族大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民族传统科技知识保护与专利制度"(批准号2007QN03)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边疆多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法治构建"(批准号06CFX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