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政策的非公共性是公共政策的实然属性。它的存在导致公共政策失效,使公共政策违背了服务于公共利益的宗旨,其实质是一种利益的实现过程。我国社会生活中公共政策非公共性现象及危害表现为公共政策的"非普适性"和"负外部性"。产生的原因有:公共政策主体、客体、环境和本身等。克服公共政策非公共性,必须针对产生的原因,从公共政策主体、客体、环境和本身四方面探寻对策。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无论是对我国公共政策的理论拓展,还是对公共政策的实践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行政论坛》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42-45,共4页
Administrativ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