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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五个到位” 全力服务夏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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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执行预案的6个省份之一,江苏省今年是连续第四年实施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预案执行期间,当小麦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时,农发行向中储粮直属企业或中储粮江苏分公司指定的中储粮直属企业发放最低收购价收购贷款,由中储粮江苏分公司委托的收购库点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在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格时,农发行将根据贷款资格和条件择优支持企业开展自主收购。预案从2009年6月1日启动,2009年9月30日停止。
出处 《江苏农村经济》 2009年第8期49-49,共1页 Jiangsu Rural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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