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告人品格证据是被告人人身危险性的重要表征,也是审理性侵犯案件的重要参考依据。由于被告人品格证据本身、法官认定被告人品格证据的心证以及被告人品格与性侵犯案件事实的相关度等方面存在着模糊性,因此,有必要从模糊视角审视性侵犯案件中被告人的品格证据,并构建性侵犯案件中被告人品格证据的运用程序,以期为性侵犯案件取证难问题找到一条出路。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7期76-84,共9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
基金
2009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重点课题"刑事和解中人格调查制度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课题编号:20090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