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单位,是学生学习的教育群体,也是教育性的生活群体。班主任是班级的组织者、教育者和管理者,在学校教育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可是在我们这个有着“师道尊严”传统的国度里,不少班主任往往成为班级秩序的维护者,实际上就是一个“官员”和“警察”的角色。因此,这个角色就不可避免地渗透着官本位的文化特质,同时使得某些班主任认为自己在班级管理中拥有绝对的权威。如此的结果是班主任往往因为有“传道、授业、解惑”的外衣而受到人们的尊敬,而学生的尊严却成了经常被忽视的问题。
出处
《广西教育》
2009年第17期37-37,40,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