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会计法》为导向,以“两则”、“两制”为核心,以企业财会制度为补充的三级会计法规体系。这在我国市场经济尚未完全确立的特殊过渡时期是必要的,但若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业已建立并不断完善的未来经济环境下将会不适应。因此,应建立起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为理论基础,以《会计法》为导向,以会计准则体系为核心,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为补充的会计法规体系。
出处
《财经问题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8期59-60,共2页
Research O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Iss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