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互相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就湖南省而言,自2000年湖南省率先在全国出台第一部财政监督地方性法规《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以来,湖南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在财政部监督检查局的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扎实推进,不断完善和创新财政监督机制,为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加快构建公共财政体系中的“保驾护航”功能作出了重要的制度安排。
出处
《财政监督》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3期51-53,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