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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学本科教育中素质教育的特殊性与实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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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生的素质教育,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专业素质上要求法律知识的精准与运用能力;政治素质上要求对法律精神的理解与把握;道德素质上要求公平正义观念的培育与人格塑造。实现特殊性素质教育的途径是:教学内容的更新与教学方法的改进;法学专业课程与公共政治理论课的合理配置;教师的示范作用与其他影响手段的综合运用。
作者 刘树星
机构地区 黑龙江大学
出处 《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 2009年第7期94-96,共3页 HEILONGJIANG EDUCATION:RESEARCH AND EVALU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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