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第六次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提出的组建"大部制"有可能产生部门权力过于集中而产生腐败等一系列问题,因而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分立的前提下,加强内部监督机制的建设是我国目前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内部监督机制的建设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应该遵守人民利益最大化原则,合法原则,程序性原则,及时原则,建立起包括由内部监督主体,内部监督客体和内部监督内容三要素构成的完备监督机制。
出处
《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年第4期42-47,共6页
Journal of Kangding Nationality Teachers Colleg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权的可诉性及其程度研究"
项目编号:07CFX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