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羌姆乐舞仪式音乐的文化内涵
远古时期,由于自然条件和生活环境的限制,我们的先民认为万物有灵,自己有超自然的能力,于是,为了完成某种巫术仪式而进行歌舞与神灵交流,因此“歌、舞、乐”便成为通神的手段。正如德莫克利特所言,艺术产生于巫术说,认为“歌、舞、乐”是三位一体的,因此,原始的音乐艺术是与巫术、宗教相结合的。这个时期,在我国古代的记载上乐和舞不分的情况和“乐舞”词汇的形式,可以推断以部落群体崇拜神明、宣谕巫术的祭祀乐舞是最为古老的音乐艺术形式。
基金
本文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唐蕃古道文化遗产的人类学研究”阶段性成果.批准号:07BMZ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