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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大调解机制 建设维护一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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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调解”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司法行政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的社会矛盾纠纷大涮解工作机制。2008年.溧水县晶桥镇根据新时期下社会矛盾纠纷呈现的新特点.创新调解机制.成立了镇大调解中心.全镇12个村也都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年多来.通过深入推进大调解工作,运用健全的网络、一条龙的服务:综合陛的手段.及时发现纠纷隐患.适时引导当事人采取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避免因各类纠纷处理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积极发挥大调解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中的优势.将绝大多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作者 司徒荣保
机构地区 溧水县晶桥镇
出处 《金陵瞭望》 2009年第11期66-6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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