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义性是有效率制度的基础,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别原则)可以作为制度正义分析的基础。在我国转型时期,基本制度环境和大多数制度安排是公正的,但是也存在一些制度安排的非正义一面,主要表现为非亲贫性、掠夺性和等级性等三个方面。这种制度的非正义性有的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甚至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如等级制),有的是一些改革的滞后和公共政策的失误造成的(如非亲贫制度),有的是新旧体制摩擦的产物(如掠夺性制度)。推进我国制度公正性的建设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要重视制度公正性的理论研究;探讨制度公正性建设的机制和保障条件;强调基础性制度对次级制度安排的权威性和制约性。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8期5-12,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