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是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聘用制度的推行要做到有法可依,仅仅依靠现有的人事制度远远不够,探讨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改革中如何适用劳动法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主要通过比较的方法,将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同劳动关系相比较,得出聘用关系本质上是劳动关系,但由于事业单位的特殊性,聘用关系难以完全用劳动法进行调整,必须划分一个明确的范围以确定究竟是以劳动法还是法律、法规的特殊规定来调整事业单位和职工的权利义务。
出处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147-150,共4页
Theory and Re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