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采用委托贷款模式进行放款和贷款,主要会涉及到以下几笔费用:一是委托贷款手续费。委托贷款手续费是指银行接受委托人申办委托贷款,根据委托贷款金额、借款期限、违约行为等约定条款按比例向委托人收取的手续费;二是委托贷款中所涉及的利息费用。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不能以净额列报和纳税,每笔利息收入要按利息额5%缴纳营业税,可以由银行代为扣缴。在2007年实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委托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计人损益;企业按期计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9年第8期77-77,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