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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亏损弥补纳税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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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税法中的亏损和财务会计中的亏损不同。财务会计上的亏损是指当年总收益小于当年总支出;企业所得税法中所称亏损,是指依照税法的规定将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其结果就有可能小于零,其小于零的数额即税法规定可弥补的亏损。
作者 杨东 李伟毅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9年第8期97-98,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
  •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适用税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品[2005]190号.
  •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

共引文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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