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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打架” 亲情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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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这是一位老人立多份遗嘱引发受益人产生争执的真实案例。王忠生前先后立了三份内容相同的遗嘱,称自己居住的房屋由大儿子继承。王老先生去世后,儿女们对遗嘱产生了争议。大儿子状告4个兄妹,要求法院根据父亲生前留下的三份遗嘱,将房屋判决给他。虽然这三份遗嘱内容相同,但因为见证人是法定继承人,使遗嘱存有瑕疵。那么,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出处 《检察风云》 2009年第16期62-63,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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