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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兄终弟及”的魔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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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古的殷代,宗法制还没有像周人那样严密,嫡长子的地位,在法理上并没有受到保护,帝位传承,以“兄终弟及”为主。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谈到商代的继统法时说:“如商之继统法,以弟及为主,而以子继辅之,无弟然后传子。”纵观殷代,从成汤到帝辛(纣)的30帝中,以弟继兄者就有14位。
作者 李大鸣
出处 《紫禁城》 2009年第7期119-119,共1页 Forbidden 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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