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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制还需要改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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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4年,本着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配,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的基本原则,对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以及其他税种进行了全面的改革。改革是成功的。第一,促进了国民经济的稳步增长。按可比价格计算的 GNP1994,1995和1996年分别比上年增长12.6%、10.5%和9.7%。反映经济增长潜力的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两项指标都增长迅速,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也没有引起明显的物价上涨。第二,规范了税收分配关系,促进了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改革后,集中了税权,取消了旧税制中名目繁多的困难性、监时性税收减免,从而有利于保护税基,维护税法的严肃性,使税收的聚财功能得到强化。第三,有利于加强税收宏观调控。改增值税后消除了产品税重复征税的弊端,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实现出口产品彻底退税,进而有利于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出口贸易的发展;
作者 林祥
出处 《技术经济与管理》 1998年第3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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