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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高级会计实务》自测试题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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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分析题一 [分析提示] 1.事项(1)中甲、乙公司出资金额不符合规定。理由: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入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甲乙公司作为发起人,出资额应不得少于2100万元(6000×35%),而事项(1)中发起人的出资额只有2000万元,不符合规定。
出处 《财务与会计(理财版)》 2009年第8期77-80,共4页 Finance&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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