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然法学说在颠覆神学专断的同时,以自然理性的恒定性诠释了"天赋人权"的先在性和普遍性。以质疑"天赋人权"为起点,休谟通过厘定"理性"的功能范围,将人的权利性要求归结为非"理性"的价值判断和道德实践,在经验主义的哲学视阈内论证了"权利"意识的物质基础和现实可能性。继续从经验主义立场出发,以"权利法定"为核心理念,在彻底否定先验"道德基础"的前提下,边沁对"天赋人权"说进行了集中的功利主义批判。密尔在补充和修正边沁功利主义原理的同时,以讨论"正义"为先导,对"权利"问题进行了自由主义的诠释,从而为功利主义的权利学说提供了新的理论支持。
出处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北大核心
2009年第8期30-35,共6页
Journal of Fujian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