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易逝性高科技产品的特点,需求对价格高度敏感并影响零售商和制造商的收益。通过比较制造商价格保护与否的零售价,发现单纯价格保护补偿不能实现供应链协调,采用建议零售价与价格保护补偿相结合才能使零售商和制造商双方共同收益最大,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高科技产品价格的透明度,可以起到稳定物价、规范市场的作用,有利于高科技产业的良性发展。
出处
《科技进步与对策》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5期97-99,共3页
Science & Technology Progress and Polic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7BJY038)